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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北校区校园宣传品张贴管理的通知

作者:北区分团委  来源:北区分团委  发布日期:2014-10-22
各学生组织、社团、班级:
随着北区校园文化建设的逐渐深入,各组织、社团、班级组织了一系列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北区同学的业余文化生活。但在活动宣传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过度宣传和违规宣传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校园活动宣传,共同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体现节俭的理念,现就校内有关宣传品张贴要求通知如下:
1、教学区宣传品管理
(1)、管理与维护:
     教学区宣传品张贴的管理工作由北区分团委授权校学生会生活权益部完成;对于违规张贴的宣传品由勤工助学中心设立专门岗位进行清理。
(2)、张贴范围:
     教学区可以张贴海报的范围仅限主清路橱窗、主楼北侧活动海报架(新设立)、阶教一层活动海报架(新设立),其他位置一律不得张贴、摆放海报。可以悬挂条幅的范围仅限食堂、宿舍区南侧树木之间。主楼北墙外,仅允许国旗护卫队摆放固定宣传展架一块,其他任何组织、社团及班级禁止摆放任何形式的宣传物品。任何活动不得在地面张贴海报、指示路标、标语贴等相关材料。在北功厅举办的学生活动,可自行于活动当天在北功厅门口摆放与活动内容相关的展板,活动结束后立即撤除。
3)、申请办法:
 海报宣传前2,可以到校学生会生活权益部场地申请服务台申请橱窗、展板、条幅位置。活动结束后,主动自行回收相关宣传物品。逾期不收的由勤工助学岗位同学统一清理,相关材料不再返还。一次申请最长摆放时间为7,到期前可继续申请延期。
(4)、审批流程
     为减少审批环节,宣传品张贴由各组织(社团)指导老师、班级辅导员负责内容审核,生活权益部负责位置审批。北区分团委不再对审批单进行审批。申请组织需在张贴海报前将相应的审批回执单交回生活权益部。未收到回执单的海报视为违规海报直接清理。
5)、张贴数量
 教学区所有海报必须粘贴在展板(新、旧不限)上后进行摆放,禁止将海报直接张贴到橱窗上。同一活动同一时间段内仅允许张贴一张海报(标准展板大小),规模较大的系列活动不受此限制。公示、成绩通告等特殊内容需占用多块展板位置的,需单独向北区分团委申请。
5)、内容要求
各组织、社团、班级需在海报显著位置标明活动承办单位,外联类商业活动海报需在右下角标注相应的校内组织、社团名称,外联类商业活动条幅不得在正文部分出现与校内学生活动无关的内容,否则示为违规海报直接清理。因活动需要自行准备展板架、易拉宝等宣传物品的,需单独向北区分团委申请。
2、宿舍区宣传品管理
    宿舍区(不含学生公寓内部)宣传品管理由北区分团委授权北区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相关管理规定请参考《北京化工大学北校区宿舍区海报(公告)张贴管理办法》(附件一)。
以上管理规定自20141027日起开始执行,欢迎各组织、社团、班级及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
                                         
                                       北区分团委
                                        201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