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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诈骗提示

作者:保卫处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日期:2014-10-10

    近期,高校师生的诈骗案件屡有发生,犯罪分子作案手段不断翻新,欺骗性强。为积极应对当前突出的诈骗犯罪,保卫处提示广大师生注意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1、丢包诈骗:犯罪分子以掉钱、捡钱、分钱为幌子将受害者诱至偏僻路段或车辆,后以受害者捡到其钱为借口,以查验受害者身上的存折、银行卡、现金为由骗走其身上财物,并乘机盗领银行卡存款。

2、事故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学校老师或医生等身份,在非法取得学生家庭或家长电话后,谎称学生发生意外、受伤住院手术施救需汇款,让家长将钱汇往犯罪分子提供的账户实施诈骗。

3、买卖货物赚差价诈骗:犯罪分子针对高校学生涉世不深,警惕性不高等因素,以购销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为由利用受害人贪小便宜的心理,以假充真或在数量上使用障眼法实施诈骗。

4、冒充身份诈骗:犯罪分子多以受害人亲人、老师、朋友等名义打电话,称在外地住院、或被公安机关抓获等急需用钱,让受害人将钱存入指定银行账户,或以陌生电话采取“猜猜我是谁”的方法冒充亲友实施诈骗。

5、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冒充电信、银行、公安、法院等部门工作人员,以信用卡消费、信用卡透支、电话欠费等致电受害者,将其骗至银行ATM机操作转账汇款实施诈骗。

6、中奖诈骗:犯罪分子常以知名电视节目中奖为名,采用邮寄中奖信息、发短信、打电话等方式通知受害人,后以收取运输费、工本费、激活费、公证费、所得税等为由实施诈骗。

7、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在网上发布招雇、信贷、购物、借种怀孕等虚假信息,后以收取相关费用为由实施诈骗。

8、传销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亲人、同学、老乡等熟人关系,诱骗受害人以介绍工作、做生意发财或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为诱饵,使受害人深陷传销组织,不能自拔。

保卫处
2014年10月10日